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环评文件批准书文件查询方式
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审批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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