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admin
2022-11-16 09:35:48

财建〔2022〕384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提前下达2023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10000017Z17506007000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生物质能发电补助”。具体金额见附件2。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

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3年底;优先足额拨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至2022年底;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2年底;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2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四、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汇总表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2022年10月27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电气风电与华能浙江公司深化能源... 11月12日,上海电气集团首席运营官,电气风电党委书记、董事长乔银平一行到访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
国泰基金的光伏50ETF(15... 11月14日,光伏50ETF(159864)报收0.678元,收跌1.02%,成交金额5591.8万...
浙江新能等成立绿能光伏发电公司 人民财讯11月14日电,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含:风...
政企联动“电力+村社”织密共治... 11月12日,国网永川供电公司荣昌供电中心与荣昌区昌元街道桂花社区签订“电力+村社”网格共建合作协议...
【图解】今年10月电力生产增速...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记者王婉莹)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25年10月份能源生产情况。10月...
电力改变AI竞赛格局!高盛报告...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倩】据美国彭博社报道,美国高盛集团当地时间13日发布报告称,中国大力推进电力建...
11月14日国新能源(6006... 证券之星消息,国新能源11月1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4.14元。该股于9点53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
嘉实基金的新能源ETF(159... 11月14日,新能源ETF(159875)报收0.72元,收跌1.77%,成交金额1.85亿元。换手...
隆基拟控股精控能源 每经AI快讯,11月14日,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3日的一份公开文件,隆基绿能拟通过收购股权...
水电九局荣获2025年度建筑财... 近日,水电九局申报的“基于风险管控的建筑企业资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