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3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上一篇:美国光伏关税是否取消(美国光伏提案)
下一篇:内蒙古低碳经济(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