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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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姜利凯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肖兰、马西军、刘少静、沈军民以及独立董事李宝山、王志成、刘永前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党红岗、李佳峰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张蓉蓉、总会计师郑彩霞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代芹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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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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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司雨、杨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