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风电项目引发的争议,表面看是一场由施工问题引发的局部风波,实则折射出中国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深层矛盾。当"清洁能源"与"青山绿水"这两个同样重要的国家战略在同一片土地上相遇,如何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现实课题。
灵山县风电项目具备完整的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核准、用林许可、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批复一应俱全,这反映出项目在程序上的合规性。然而,手续齐全并不等同于执行到位。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自来水浑浊、边坡冲沟等问题,暴露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粗放施工问题。这种"审批严格、监管宽松"的现象,在各类工程项目中并不鲜见。特别是在风电、光伏等被视为"绿色项目"的领域,更容易因"政治正确"而放松监管要求。灵山县联合调查组责令停工整改的决定,体现了对生态红线的基本尊重,但前期监管的滞后性也值得反思。
当地村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水质与地质。调查结果显示,自来水浑浊系强降雨导致,山体"裂缝"实为降雨冲刷形成的局部冲沟。从技术角度看,这种区分具有专业性——地质性山体开裂与临时冲沟在成因和危害程度上确有不同。然而,对普通村民而言,这种专业区分可能难以理解,他们直观感受到的是生活环境的变化与潜在风险。这种认知鸿沟往往导致信任危机,使原本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上升为群体性焦虑。项目方虽采取了清理蓄水池、提供供水车辆、打深井等应急措施,但如何重建村民对生态环境安全的信心,可能需要更长期的沟通与更透明的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村民还反映了"未提供征地协议"的问题。钦州市林业局回应称项目"经过公示",但公示是否等于充分告知与自愿同意?在中国乡村,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承载着情感价值与文化认同。风电项目往往需要占用山地,这些土地虽然经济产出有限,但对村民而言可能具有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或精神象征意义。传统的"公示-审批"流程是否充分考虑到了这种非经济价值?县区政府正在进行的"协商",应当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对话,而非形式上的告知程序。新能源项目推进过程中如何尊重当地社区的土地权益,不仅关乎个别项目的成败,更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灵山县的案例反映了中国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普遍性挑战。为实现"双碳"目标,风电、光伏等项目正在全国范围内快速铺开。这些项目大多位于生态敏感地区——风电场多建于山地,光伏电站常布局于荒漠。这种区位选择虽然提高了能源产出效率,但也增加了生态破坏风险。如何在清洁能源扩张与生态系统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需要从规划阶段就引入更精细的生态评估机制,而非仅满足于达到最低环保标准。灵山项目"开工前经过评估",但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特殊的地质水文条件?"雨季出现部分地质破坏"是否在预期范围内?这些问题的答案,关系到环评制度的真实效力。
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当代环境治理的进步之处——多部门联动、快速响应、信息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综合治理。通过官方通报澄清事实、说明处理措施,也有助于遏制谣言传播、稳定公众情绪。这种应对模式,相较于过去的遮掩回避或简单压制,无疑更符合现代治理理念。但也要看到,这种"事后补救"式的治理仍然是被动的、高成本的。理想的治理模式应当将生态风险防范前置,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全周期嵌入生态保护要求,而非等问题出现后再"灭火"。
灵山县事件对中国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几点启示:其一,"绿色项目"不等于零环境影响,任何开发行为都需接受严格的生态审视;其二,程序合规只是最低要求,真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企业在实践中超越合规,主动承担生态责任;其三,社区参与不应流于形式,而应成为项目决策的实质性环节;其四,政府监管需要从"重审批"转向"重过程",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督机制。
风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大势不可逆转。但发展方式可以且必须不断优化。灵山县的风波提醒我们,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宏大的战略规划,更需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的精细管理。只有将生态保护真正内化为发展的前提而非点缀,才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长久共生。未来,类似灵山县这样的案例可能会越来越多,关键在于我们能否从中吸取经验,构建起既能保障能源安全又能守护生态安全的新型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