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日的政府办公室第316号公告中,越南领导人给工商部下达了这样的指令——必须在今年7月份与俄罗斯方面的代表完成谈判,签署两国政府关于建造宁顺1号核电站的协议。
这是说:中国核电被越南“抛弃”了吗?
与建设高铁的曲折经历相似,越南宁顺核电站项目的历程同样充满反复与权衡——2009年明确提出要建设,但后来因为电力需求的年增长率“由之前的两位数,降至个位数”,叠加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影响。
越南当局在2016年将宁顺核电站项目“搁置”了,并将资金转移至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领域的建设。同时,还扩大了从中国购买电力的力度,弥补自身发电量的不足。
近些年,越南经济发展的速度得到了强化,对电力的需求愈加强烈,宁顺核电站项目被再度提及——按新的计划:以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为投资主体,在2030年底前完成建设。
首批机组计划在2031年至2035年间投入运营,同时还要求采用“国际招标”,招标文件中必须包括“合作伙伴给越南相关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人力资源培训”等内容——也就是不能只是挣越南人的钱,还得分享技术。
初期,越南当局优先选择的是俄罗斯、日本的技术,但在宁顺核电站项目重启后,又和中国企业进行了接触——2024年12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与越南电力集团举行高层会谈,明确表示:
将依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第三代压水堆技术以及全球项目经验积极参与越南宁顺核电项目建设,并同意双方在“核电、电网升级、新能源消纳”等领域组建工作专班来推进合作。
后来又传出消息,中国提出以“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参与——包括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融资支持等,类似阿根廷阿图查核电站采用的“交钥匙工程”模式,但越南当局仍只是同意推进合作。
未正式确定采用何种技术路线,也没有确认究竟由哪个境外合作商来主导。现在,越南媒体公开了政府公告,已清楚地写明:要在7月份与俄罗斯完成谈判。换言之,这个订单我国没有拿到,赢家是俄罗斯。
把核电站项目交给俄罗斯,对我国算是利好吗?
越南政府要求工贸部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与俄罗斯签署宁顺1号核电站的协议,表面上看似乎减轻了中国技术转移的压力,但这一结果对中国核电“走出去”战略的影响仍是复杂的。
一方面是俄罗斯承接越南项目,客观上促使中国跳出三代堆的“红海竞争”,转向更高附加值领域——第四大核电技术(如高温气冷堆),具有“固有安全性”,即使在丧失所有冷却能力的情况下。
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反应堆都能保持安全状态,不会出现堆芯熔毁和放射性物质外泄。南生注意到,中国在第四代核电技术领域已实现全球领先,尤其在钍基熔盐堆(MSR)、高温气冷堆(VHTR)。
以及快堆等技术路线上都取得突破性进展。甘肃武威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于2024年6月实现满功率运行,完成世界首次熔盐堆加钍实验,成为全球唯一连续运行的第四代熔盐堆。
山东石岛湾高温气冷堆在2023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为全球首个第四代核电商用项目,发电效率超40%,并可提供541℃高温蒸汽用于工业制氢及石化脱碳——任何事故下可自动停堆,杜绝堆芯熔毁风险。
中国以“钍资源自主+安全设计革命+多场景应用”为核心,将第四代核电打造为国家战略王牌。当欧美仍困于第三代堆延寿改造时,中国已通过石岛湾、武威等工程验证了第四代技术的商业化能力。
并规划在2035年建成覆盖发电、制氢、国防、航天的核能生态网络。这一优势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超越,更意味着中国正重塑全球能源权力体系——谁定义能源,谁就定义未来。
第四代核电技术(高温气冷堆、钍基熔盐堆)的突破,标志着中国从核电技术追随者转向全球规则制定者。叠加我国可以提供人民币融资等优惠条件,无疑会大幅提升抢夺核电建设订单的能力。
另一方面是越南与俄罗斯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可能会激励其他国家利用建设核电站的巨额订单要求中国转让四代技术。若我国不同意,他们就会说:那就和俄罗斯合作了,他们愿意分享三代技术。
考虑到特朗普“谈中色变”的影响,若我国不答应分享第四代核电技术,部分国家可能还会因为“畏惧美国”,在同为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背景下,优先选择非中国企业——例如俄罗斯、美日。本文由南生撰写,欢迎转载、转发、评论、留言、分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