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近日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然人可以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我省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由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列明项目备案所需信息内容、办理流程等,为投资主体等提供指导和服务。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自有住宅权属证明、拟建项目自投资说明等。
电网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差异化接入电网工作制度,合理优化或者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可开放容量、技术标准规范等信息,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免费提供接入系统相关方案。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根据接入系统设计要求,及时一次性地提供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所需的电网现状、电网规划、接入条件等基础资料。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选择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
上一篇:肃宁“电力+金融”助企降本增效
下一篇:【报眼】山大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