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汇通能源(600605)报收于34.16元,较上周的34.91元下跌2.15%。本周,汇通能源8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35.32元。8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32.05元。汇通能源当前最新总市值70.47亿元,在一般零售板块市值排名23/5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508/5152。
本周关注点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028.0户,较3月31日减少179.0户,减幅1.9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4万股增至2.2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5.2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汇通能源2025年中报显示,主营收入5764.12万元,同比下降14.05%;归母净利润2062.12万元,同比下降74.88%;扣非净利润1490.89万元,同比上升4.16%。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818.91万元,同比下降17.9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02.29万元,同比下降84.4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34.19万元,同比上升31.56%。负债率7.41%,投资收益654.57万元,财务费用-546.06万元,毛利率49.01%。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5,公司简称:汇通能源。总资产1529314468.0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5938548.78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40%。营业收入57641243.81元,同比下降14.05%。利润总额28546575.29元,同比下降7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1231.36元,同比下降74.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08890.61元,同比上升4.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518779.60元,同比减少264.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3%,同比下降4.86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100元/股,同比下降74.87%。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5年9月10日14:3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审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公司制度。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39号上海外滩中星君亭酒店4楼嘉年厅。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拟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内容还包括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以及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职责、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修订后的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情形。离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时生效。离职人员需继续履行忠实义务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分为年度与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设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若无法履职则由董事推举一名主持。股东可在决议违法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包含累积投票制操作流程。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206,282,429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康桥路1100号。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职责权限。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办理变更登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禁止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代偿债务等非经营性占用行为。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应保障资金安全。注册会计师需出具专项说明。对造成损失的,董事会应及时追责。
关联交易制度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等。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定价应公允,优先参考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特殊情况需严格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合并报表内外主体提供的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可为具备较强偿债能力的互保单位或重要业务关系单位提供担保,也可为贷款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阶段性按揭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供反担保。财务部负责管理,职能管理部门需调查被担保人资信。特定情形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的对外投资,分为短期与长期投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在各自权限内决策。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披露。审批程序包括项目提出、初审、调研评估、可行性研究、审定等环节。总经理与联席总经理负责实施,指定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长期投资在特定情况下可转让或收回。定期审计投资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对象为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通过新媒体、电话、传真、邮件等渠道沟通,设立专门联系方式并由专人负责。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路演、分析师会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流程操作,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年报重大差错。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可附带经济处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依法公开前需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并保密。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应配合登记。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将追责。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国家秘密依法豁免。需满足信息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十年。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收购人等。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涵盖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高管变动、实际控制人变化等。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事项时及时披露。经相关部门撰写、董事会办公室初审、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披露。建立暂缓与豁免披露制度。违规披露或披露不准确将处分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公司应提供履职便利,其他高管应支持其工作。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文件。离职或解聘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不得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等情形。设总经理一名,可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其他管理人员。需对董事会负责,遵守法规和章程,执行决议,完成经营目标,定期报告工作。明确资金、资产运用审批权限。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应保证报告真实性。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职责包括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检查实施情况。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或聘请专业人士。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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