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深圳论坛等平台发布《租赁宝安工业园区厂房遭遇水电费刺客》一文。文中称裕兴科技工业园内非居民水费单价为8元/平方米,工商业电价约为1.75元/度,远超深圳标准。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表示,暂未发现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收取留言人公司水费、电费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租户质疑:水电费远超标准,是"刺客"还是合理成本?
据公开资料显示,裕兴科技工业园位于深圳宝安区,是深圳市兴裕股份合作公司旗下园区,占地77亩,拥有十多栋工业厂房,建筑面积超过6万m²,园区登记注册企业达359家,园区运营商为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裕兴科技”)。
网友提出质疑表示:园区内非居民水费单价提高至8元/立方米,远超深圳市规定标准;作为转供电主体,该园区向分表用户收取的电价提高到1.75元/度,远高于园区0.9元/度的平均购电价格,加收近一倍的高价。
此外,在该园区的产量持平时,园区电表显示用电量波动达1万-5万度。园区入驻分表缴费电量和金额与总表缴费电量和金额的比例不一致,金额显著偏大。
网友认为,依据价格法、电力法,转供电、转供水主体无权擅自加价,其所谓“主体性质”不能规避国家定价权限。
官方回应:合同有约定,暂未发现违法,不予立案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回应称,该局已第一时间前往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处开展检查。
经核,对于水费问题,深圳水务公司供水到裕兴科技工业园,租户未实现抄表到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供水企业范畴,因此,该处水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
监管局积极推动双方协商解决水费纠纷,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已向留言人公司(深圳问止中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退还相关水费。
关于电费问题,该处为工商业用电,深圳供电局供电到裕兴科技工业园,租户未实现抄表到户。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规定,取消了广东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电已不属于《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规定的“政府定价”的范围。
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因变压器等需要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电线老旧等造成损耗,以至平均每月电费产生亏损。
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与留言人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诺书》,对电费相关事宜进行了合同约定。另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定义的电力生产企业或电网经营企业,亦未与南方电网签订转供电的协议。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暂未发现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收取留言人公司水费、电费的违法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另外深圳市裕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留言人公司还存在押金、租金、场地复原费用等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对于相关费用的纠纷,建议相关投诉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分歧。
撰文:邓子良 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