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获悉,11月3日,中国电建(601669.SH)旗下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水电十五局”)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失信行为事项为“生产经营单位未釆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
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41号内容显示,中国水电十五局的被处罚事由为:在潘口抽蓄在建水电工程中,上库进出水口部分边坡支护作业临边防护缺失,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失信行为处罚标准是: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中国水电十五局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贰万元整。
据中国水电十五局官网介绍,公司是2025年《财富》世界500强第100位,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首位——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公路工程等五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等五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一家具有国际承包工程资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大型综合性建筑央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法定代表人何建东,注册资本189500万元人民币,大股东为中国电建(60166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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