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
《监测评价结果》显示:
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4.4%,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6.4%。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59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5亿千瓦,其中水电新增1379万千瓦,并网风电新增813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231万千瓦。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47万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水电发电量1.42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4.4%;风电发电量9968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0.1%;太阳能发电量838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8.5%;生物质发电量209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1%。
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5.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
北京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四川、云南、青海三省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超过70%。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的1个、40%—80%的8个、20%—40%的22个。详见表1。
山西、湖北和重庆3个省(直辖市)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0.3、3.0、1.9个百分点。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监测。
全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情况
2024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西藏、黑龙江、蒙东、辽宁、湖南和陕西风电利用率同比下降明显,分别下降17、3.4、2.7、2.7、2.5和2.5个百分点。西藏、河北、青海、新疆、吉林和蒙西风电利用率较低,分别为83%、92.6%、92.8%、93.4%、93.6%和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