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承木
近日,山西大同东方罗马城小区物业突发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仅预留两天缓冲时间,让花费十余万元购位、每月缴纳管理费的业主陷入停车困境。此举引发争议。(12月29日 大象新闻)
物业及开发商以“担心车辆自燃”为由辩解,看似出于安全考量,实则是将新能源汽车当作安全“臆想敌”,用因噎废食的极端方式规避管理责任。这种做法既于法无据,又违背管理逻辑,绝非安全管理良策。事实上,此类禁令并非个例,多地此前已有类似报道,其背后的管理误区,值得各方反思。
重视小区消防安全无可厚非,但安全管理的核心是精准防控,而非一味封堵。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虽偶有发生,但因个别风险就禁绝整个品类的车辆,是对风险的片面认知与过度焦虑。
大众常误以为新能源汽车比燃油车更易起火,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布的2022年一季度数据,新能源汽车火灾发生率为万分之2.88,燃油车火灾发生率为万分之2,显示二者起火风险大体相当。
若按此禁令逻辑,燃油车同样存在自燃风险,为何不一同禁止?这种选择性管控,本质是将管理责任转嫁给业主,以牺牲部分业主合法权益来规避自身义务,是“懒政”思维的鲜明体现。
更关键的是,该禁令缺乏法律支撑,属典型违法越权行为。我国现行法律无任何条款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相反国家始终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明确要求取消各类歧视性限制。
这种“一刀切”管理不仅违法,更不具可行性,还可能滋生新隐患。部分业主被迫将车停在路边、绿化带,既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又可能因违停等行为增加事故风险。这既损害部分业主权益,又影响公共秩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与安全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
安全管理应疏堵结合,而非一禁了之。面对新能源汽车停放顾虑,物业应主动扛起责任,在防范措施上多想想办法——
技术层面,可依据相关标准改造地库,划分独立防火分区、升级消防设施、配备专用灭火设备,同时安装红外热成像监测设备,以科学手段实现风险早期预警与精准防控,化解安全顾虑。
管理层面,可建立新能源车辆停放台账,规范充电行为,对充电区域定时巡查。针对老旧车库条件限制,可借鉴多地“统建统服”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地上集中充电设施。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引导规范停放。
新能源汽车普及是产业发展大势,更是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将其当作安全“臆想敌”,显然与时代潮流相悖。安全管理不能被焦虑裹挟,更不能凌驾于法律和民生之上。唯有放下偏见,以科学防控、精准管理筑牢安全防线,才能实现安全保障、业主权益与产业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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