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6日收盘,滨海能源(000695)报收于14.16元,上涨10.02%,涨停,换手率18.3%,成交量40.59万手,成交额5.67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您好,请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请投资者关注定期报告披露的股东人数,如需查询其他各期的股东人数,投资者可发送持股证明至公司邮箱(bhny_2018@126.com),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将及时提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1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137.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933.4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其中前三项议案均因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而获6票同意,最后一项议案获9票同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实施。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审议包括《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拟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68,00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100%降至63.3%,旭阳控股持股36.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基于评估值及协商确定,投前估值为117,286.1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9548元。本次增资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考核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2026至202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个人层面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评定,董事会审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1,110.7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首次授予1,010.74万股,预留100.00万股。激励对象共50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价格为6.61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
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114,542.06万元,负债总额88,662.15万元,股东权益账面值25,879.91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以收益法确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86,254.05万元,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相关权益比例符合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了意见。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10.7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首次授予1,010.74万股,预留100.0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50人。授予价格为6.61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解除限售期分为三年,分别解除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设定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10.7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首次授予1,010.74万股,预留100.00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6.61元/股。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为50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设定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