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除了交房款,还要额外交水电燃气“开户费”吗?近日,多位郴州市嘉禾县皇廷君御小区业主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栏目组反映,2022年收房时,开发商向他们收取了4110元的水电燃气“开户费”。
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装修入住的居民都交了这笔费用。近日,张先生得知嘉禾县也有小区向业主收取了这笔费用,目前正在组织清退工作。“我们想问这笔收费是否合理?我们也去县里的有关部门问了,他们说正在协调,但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
嘉禾县政府办:1月25日清退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报装费用属于房屋建设配套成本,应该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开发商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湖南省发改委2017年发布的《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管道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商品房开发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结算,不再向用户单独收取。”
2025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也进一步明确,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工程安装费不得向用户重复收取,燃气报装中的“开户费”“通气费”等名目均属违规。新建商品房的水电气安装费用,开发商也不能单独向购房者收取。
接到业主们求助后,《为民热线》记者将问题转办到郴州市嘉禾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给《为民热线》记者打来回复电话表示:“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工作专班。经过我们前期调查摸排,已于2025年12月31日召集相关开发商进行了约谈,要求在2026年1月25日之前清退到位。我们一定会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
记者:皮婷
实习记者:张芷艺、唐羚家
编审:康铁、徐神、皮婷
监制:袁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