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四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家发电公司串通报价行为作出处罚,各罚款55万元,合计罚款220万元。
四家公司分别为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决定书认定,四家公司的违法事实均为“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中串通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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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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