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电与
新能源工程分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复,同意依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筹备成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电与新能源工程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分会的专业功能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水电与新能源工程分会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分会主要负责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以及水风光储一体化、绿色低碳评价、水电与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等新兴与交叉领域等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的制修订及有关标准化学术和科研等工作。
此次面向全国征集来自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学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监测机构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维、设备制造等相关领域的委员。
二、委员资格条件
1、热心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协会章程;
2、熟悉国内外最新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备参加水电与新能源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
3、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
4、年龄在 70 周岁以下,能够承担和完成委托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相关工作;
5、委员所在单位能够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要求,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缴纳会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委员人选须填写《水电与新能源工程分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同意。
2、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同底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邮寄至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联系邮箱。
3、相关单位如同意推派专家参加分会,可以单位名义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并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单位会员、团体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一并寄至指定邮箱和地址。
4、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委员名单。
5、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乙57号)
联系人:安再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