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盘,深圳能源(000027)报收于6.22元,较上周的6.35元下跌2.05%。本周,深圳能源8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6.41元。8月14日盘中最低价报6.21元。深圳能源当前最新总市值295.91亿元,在电力板块市值排名30/10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77/5207。
本周关注点
董事会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聘任盛杨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意投资建设贵州册亨县弼佑洛江、双江朗达、秧坝者木汤三个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60,579.17万元、60,922.47万元和58,759.39万元,自有资金部分由西部能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册亨公司增资;同时审议通过重新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制度。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盛杨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盛杨怿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原董事会秘书李倬舸先生因工作调整辞职,不再担任该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会对李倬舸先生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负责审议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并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等工作。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机制。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机制,以及接待调研、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等具体要求。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要求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规范调研活动并建立承诺书、档案管理和内部审核机制。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监管事项、股东相关事项等,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明确了报告程序、形式及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以及保密措施、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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