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中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0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分局、法院、林业局等部门共同深入高桥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王生平 吴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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