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 号)。
经查明,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在5期、共208亿元债券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报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目前,恒大地产已出现资不抵债的问题,有不少债券投资者对于中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非常关注。罗建欣证券诉讼团队认为,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过往诸多证券纠纷案件中已有不少判例,如康美药业案、五洋债案等等。司法实践中,如后续证监会因恒大造假案对中介机构做出行政处罚,那么法院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没有对中介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判决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但也有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判例。(罗建欣律师专栏)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恒大地产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8月10日前买入恒大地产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3年8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恒大地产维权入口)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附:被立案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名单
1.债券简称(债券代码):15恒大03(122393)
2.债券简称(债券代码):19恒大01(155406)
3.债券简称(债券代码):19恒大02(155407)
4.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0恒大01(149021)
5.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0恒大02(149128)
6.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0恒大03(149139)
7.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0恒大04(149247)
8.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0恒大05(149258)
9.债券简称(债券代码):21恒大01(149467)
10.债券简称(债券代码):中渝优1(156624)
11.债券简称(债券代码):中渝优2(156625)
12.债券简称(债券代码):中渝次(156626)
13.债券简称(债券代码):恒大R1优(156606)
14.债券简称(债券代码):恒大R1次(156607)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二十余年。罗律师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