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鸠占鹊巢” 房主怒上法庭
admin

原标题:亲家“鸠占鹊巢” 房主怒上法庭

“好心让他们到家里住,没想到他们就不打算搬了!”家住云南省嵩明县的周某遇到了烦闷的事,亲家在自己家一住就是七年,协商后亲家仍不愿搬走,无奈的她起诉至法院。近日,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吴某夫妻三十日内搬离该房屋,并支付周某水电费3600元。

周某与吴某夫妻原本是亲家关系。2014年,吴某夫妻房屋拆迁,暂时找不到住的地方,周某便邀请吴某夫妻到其住所共同居住。然而,这一住就是好几年。2020年,周某提出让吴某夫妻搬离房屋,但吴某夫妻不同意。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夫妻搬离,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和水电费。

嵩明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吴某夫妻现居住在原告周某所有的房屋内,对该房屋中占有的部分属于无权占有,故对原告要求两被告搬离该房屋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的主张,因两被告在原告所有的房屋内居住是原告邀约,且原告未提交证据证实原、被告双方对房屋租金进行过约定,故对该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房屋水电费的主张,法院认为,因原告提交了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电费缴纳清单,且两被告均认可其一直与原告共同居住,故对原告要求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水电费36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嵩明法院判决,由被告吴某夫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位于云南省嵩明县某处的房屋;由被告吴某夫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周某支付水电费3600元。

后吴某夫妻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公民如遇到妨害物权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赵 赢)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官方口径数据曝光:全国财政供养... 本文综合南方周末、第一财经、红网、当代陕西、半月谈、澎湃新闻等 2004年-2020年,中国财政供养...
原创 高... 在全球地缘政治复杂性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日本近期的举动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议论。尤其是高市早苗在G20峰会...
国网上海电力取得考虑环境变化和...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取得一项名为“考虑环境变化和光伏板老化的渔光系统光伏功率预...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取得计及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计及新能源消纳与火电深度调...
华安基金的光伏ETF指数基金(... 11月24日,光伏ETF指数基金(159618)报收0.733元,收跌1.21%,成交金额439.6...
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取得一种光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江山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光伏电池片的光伏硅片干燥装置”的...
百发动力取得发电机组用可移动调...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百发动力(无锡)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发电机组用可移动调节式底座”的专利...
风润戈壁 光暖北疆   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广袤的北疆大地上,风逐荒漠起,光映戈壁明。内蒙古巴音新能源有限公司精准把握国...
崇德科技:公司近年来核电装备配... 人民财讯11月24日电,崇德科技11月21日在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深耕核电滑动轴承多年,通过持续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