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智能配用电行业
1、国际市场
2023年,得益于发达国家的更新换代需求,以及新兴市场的渗透率提升,海外智能配用电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多个国家和地区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智能配用电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启动和加快电网数字化转型,以适应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的电网运行环境。同时,智能配用电产品在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侧响应等场景的应用也在不断拓展。
2、国内市场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国内电网投资侧重于主网环节,重点在于提升主网架支撑能力和电力保供,配电网是电力系统相对薄弱的环节,投资有所滞后。随着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配电网将逐渐发展为承载分布式能源、电气化轨道交通等冲击性负荷,以及电力电子设备的枢纽型平台。在分布式电源和冲击性负荷的大量接入,以及新一轮农网改造的共同催化下,电网投资有望逐渐向配电网侧倾斜。
(二)新能源行业
1、国际市场
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新增装机容量达510GW瓦,太阳能光伏占其中四分之三,同比增长近40%。
2、国内市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3年国内新增光伏并网规模达到了216.88GW,同比增长148%;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96.28GW,同比增长88.40%,光伏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经济性的提升推动了光伏新增装机的快速增长。2023年,国内新建公共充电桩92.9万台,同比增长43%,充电桩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一)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智能用电产品及系统、智能配电产品及系统、新能源产品及系统集成,具体产品如下: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售后运维服务体系。通过覆盖全球的营销平台参加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海外配用电公司等电力客户的招投标,为客户提供配用电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等。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分为渠道业务和系统集成EPC业务两种模式,公司通过自建的海外本地化销售渠道,向当地集成商和安装商提供新能源成套产品和服务;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等模式,为客户提供新能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EPC总包服务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利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综合管理、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与法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2024年,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要求并结合公司现状,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为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良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三年。在本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批准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巴西雷亚尔、南非兰特、印度尼西亚盾等外币进行结算,目前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及涉及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