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淮河能源(600575)报收于3.69元,上涨0.0%,换手率1.68%,成交量65.46万手,成交额2.42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规定,公司定向增发结束后,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其他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披露了申购报价信息。贵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发布了相关公告,但该公告中未见披露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请问,贵公司未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依据可豁免披露该信息?烦请说明。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201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申购报价相关情况请您查阅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谢谢!
投资者: 公司公告所称重大资产重组失败的各种风险中是否包括控股股东管理层包括人员调整等重大事件?
董秘: 投资者您好,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稳定,谢谢!
投资者: 公司2025年4月销售煤炭多少吨?同比变化是怎么样?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所属的丁集煤矿2025年4月份原煤产量约52.5万吨、商品煤产量约44.8万吨,同比均有小幅增加,谢谢!
投资者: 公司2025年4月发电多少度?上网多少度?同比变化怎么样?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4月份发电量约11.8亿度,同比略有增加,谢谢!
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29条明确规定,....三个工作日内....,淮河能源5月13日股东大会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5月20日盖章申报,是否违规?
董秘: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参与了短线交易未予公告?
董秘: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 问问重组相关的事,材料报没报交易所审批?进行到哪一步了?
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已获得上交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请您继续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当日关注点
5月23日,淮河能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299.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6.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32.8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淮河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报告。本次交易涉及淮河能源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旨在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整合集团内优质电力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交易完成后,淮南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增至80.08%,安徽省国资委仍为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每股收益预计将从0.20元提升至0.22元。本次交易已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则同意,并通过了安徽省国资委预审核。交易方案还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定价公允、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等。此外,交易对方承诺在交易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淮河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中,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交易价格为1,169,412.85万元。评估机构中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电力集团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309,532.8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且已取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准。交易完成后,电力集团将成为淮河能源全资子公司。此外,淮河能源与淮南矿业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明确了交易细节及业绩承诺安排。淮河能源还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批准。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并于5月24日披露了修订后的报告书草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更新部分释义、重大事项提示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重大风险提示内容;补充和完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交易对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简要财务报表、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主要资产权属情况;根据最新法规更新交易合规性分析;补充和完善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更新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述及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等内容。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
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交易价格为1,169,412.85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电力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并拥有一座配套煤矿。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赔偿安排。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中信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公司,均对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次交易还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定价公平公允、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等。此外,交易对方淮南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本次重组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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