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泰睿思
核心观点
绿电直连顶层设计出台,明确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绿电直连机制,即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明晰安全优先、权责对等、源荷匹配的原则,以期实现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的目标。我们拆分顶层机制如下:
1.“以荷定源”确定装机: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可用发电量比例不超过20%,由各省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且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项目不应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2.用户和公共电网厘清责任: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各自在安全责任界面内履行相应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离网型项目不接入电网。
我们认为在绿电直连机制落地、“以荷定源”和责任划分要求明确下,新能源加速向用电侧价值转移,对负荷控制、分布式电源管理和电网互动提出新的应用场景和要求,相关设备构成投资窗口。
拓宽电源投资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参与,为未来发展打开空间
通知引入项目投资模式创新、扩宽投资主体范围,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鼓励民资参与。不同于此前电源侧单一投资主体的规定,绿电直连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若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则相关权责约束亦相应收紧,通知规定应签订多年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以及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等一系列协议。我们认为该模式在明确权责边界的同时,亦有效拓宽了资金来源,为项目高效落地提供机制保障和助力。
绿电直连参与方总账算清,保障配套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用电侧方面,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应按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为电力系统承担的额外稳定和安全成本买单。电网企业亦通过输配电价覆盖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合理成本、合理盈利和公平负担的原则不变。我们认为通知在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平衡了用电侧、电网侧合理负担,奠定了绿电直连机制可持续发展基础。
电力市场化演进、发用电价差走阔下,亦为新能源切至用电侧导向提出诉求
新能源入市推动发用电价差走阔,复盘2023-24年山东电力市场发用电价格,2024年山东平均中长期电价/日前电价年度均价同比走低1.0%/8.0%,而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稳中有升,同比走高1.4%;发用电价差进一步拉开,在2023年中长期电价/日前电价年均价较代理购电价格低4.3%/8.8%基础上,24年进一步提升至6.6%/17.3%。我们认为绿电直连机制的引入为理顺荷源关系提供基础,一方面在“以荷定源”要求下新能源出力将更加贴近负荷需求,理顺绿电供需关系,另一方面荷源距离拉近亦降低用电成本,加速了发电侧向用电侧的电价传导。
风险提示:省级政策落地不及预期,配套项目建设不及预期。
相关研报
研报:《绿电直连落地,新能源转向以荷定源》2025年5月30日
来源:券商研报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