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村民反映夏县多村多镇,出现公章造假问题,在山西省运城市夏县禹王镇中其里村,一场“光伏热潮”正暴露出行业监管的严重漏洞。该村45户村民宅基地上陆续安装了户用光伏发电设备,但经调查发现,仅10户的安装手续获得村委会认可,剩余35户在未取得村、镇两级政府盖章同意的情况下,竟通过伪造公文、蒙混过关的方式完成并网,供电部门与光伏公司涉嫌违规操作,严重威胁村民权益与电网安全。
伪造公章成“潜规则”,35户手续全靠造假
据村民反映及村委会核实,夏县中其里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证实,村集体仅对10户村民的光伏安装申请出具了房屋归属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余35户从未向村委会或禹王镇政府提交过正式申请。然而,这些未获合法手续的安装项目不仅顺利完工,还与供电公司签订了《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
进一步调查发现,部分光伏公司为追求业绩,伪造乡镇政府公章。2025年4月,江苏泗洪县检察院披露一起类似案件:某光伏团队为简化流程,通过广告公司伪造9枚乡镇政府公章,在64份空白房屋产权证明上盖章,用于办理光伏并网申请。
尽管夏县中其里村案例尚未进入司法程序,但村民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显示,部分文件上的公章印迹模糊、编号缺失,与禹王镇政府备案公章明显不符,存在伪造嫌疑。
供电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合同签订流程形同虚设
按照国家电网《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办理指南》,居民安装光伏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然而,中其里村35户未盖章的安装项目,竟全部通过供电公司审核并完成并网。
“供电部门从未向我们核实过这些证明的真伪。”禹王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镇政府对中其里村光伏项目毫不知情,直至2025年9月10日接到村民举报才展开调查。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光伏公司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竟出现“村委会口头同意”“镇政府已知情”等模糊表述,规避了公章审核的关键环节。
监管缺位暴露行业乱象,村民权益谁来保障?
夏县中其里村光伏项目乱象并非孤例。2025年8月,新疆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5GW光伏治沙项目因虚假招标被官方打假。一系列事件表明,光伏行业在快速扩张中,部分企业为逐利不惜突破法律底线,而基层监管部门存在审核流于形式、信息不互通等问题。
“伪造公文不仅涉嫌违法,更可能引发房屋产权纠纷、电网超负荷等风险。”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供电公司作为并网审核主体,若未尽到实质审查义务,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光伏发电本是利国利民的清洁能源项目,但若脱离合法合规的轨道,终将沦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中其里村的教训警示我们:行业扩张不能以牺牲监管为代价,唯有筑牢法律与制度的防火墙,才能让新能源真正“照亮”乡村振兴之路。( 畅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