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获悉,11月17日,国能神皖能源旗下的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能神皖合肥发电公司”)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机关为华东能源监管局。
华东监能罚字〔2025〕59号内容显示,国能神皖合肥发电公司的被处罚事由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此,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七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分别处2.5万元和5万元罚款。合计处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周海文,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由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据官网介绍,后者是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202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92位。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