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出租宅基地安装光伏,一年可拿1200元的租金,后因要求售后未果多次拉闸,要求公司协商解决,因此被拘留了10天,还遭安装公司起诉,要求他花18万元回购光伏发电站。
5月15日,河北廊坊文安县农户霍先生称,他刚接到了文安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他赔偿公司1300多元即可。下一步,他将继续要求公司履行售后义务。
来源:判决结果(来源:受访者提供)
安装光伏后为联系售后
农户“拉闸摇人”被拘
霍先生说,他在文安县赵各庄镇张金韩村有一块200多平方米的空置宅基地,2024年9月出租给TCL光伏,每年1200元的租金,签了25年的协议。
来源:受访者提供
“2024年10月安装光伏以后,因为线路经过邻居家的墙上,邻居后来发现了有意见。”霍先生说,他想联系公司先拆除宅基地上的电站,等他在地块上盖好房子,再重新安装。并且,协议中也约定了,自己如需翻新、扩建房屋或搬迁的,他应该提前和公司协商,并提供新的符合安装条件的屋顶安装电站,租赁期内的拆装费用由公司承担一次。
2025年4月,他找第三方运营安装时的售后人员,对方称会向公司反映,后来再找这个人时,对方称辞职了。
光伏线路走了后邻墙壁(来源:受访者提供)
此后,霍先生拨打TCL客服电话,对方称会安排人联系,但一直都没有人联系他。于是,从去年4月开始,他和邻居开始拉电闸,希望联系售后人员解决问题。不料开始拉闸后,有人很快又合上了,仍没有售后人员联系他们,后来反复几次后,对方就直接报了警,称他破坏光伏电站,也不同意警方建议的调解。去年10月,他还因此被警方拘留了10天。
法院驳回光伏公司
要求18万元回购电站诉求
霍先生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年2月,他又被光伏公司起诉索赔,对方要求他支付18万余元回购电站。
据判决书显示:原告文安县合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协议》;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站回收价款182134.21元及违约金;三、判令被告赔偿因其破坏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电费损失8373.35元;四、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维修损失5400元;五、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内容(来源:受访者提供)
“拉闸是因为光伏公司没有尽到运维义务,至于电站的损失,他愿意承担三次拉闸当天的损失。”霍先生说,他只是想通过拉闸要求公司出面解决诉求,并没有故意破坏光伏设备。每次拉闸后,公司又合上了闸,却不来人解决问题,等到事发到一定程度后就报警,产生纠纷后又不同意调解,“一年1200元的租金,按年支付,就算租满25年,我也只能拿到3万元,中途出现纠纷,公司不出面调解直接报警,还要求花18万高价回购电站,这是什么操作?”
法院审理认为,霍先生虽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实施了拉闸及拔采集器破坏合敏公司发电设备的行为,但根据协议约定,霍先生违反协议的约定后,原告应给予被告宽展期限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解除合同。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2025年4月至12月发电设备发电缺失电量与被告霍先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霍先生应当赔偿拉闸当日的电量损失137.27元及原告因维修光伏电站的维修费用1209.98元,合计1347.2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09元,由原告负担2084元,霍先生负担25元。
5月1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天眼查收录的文安县合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号,均无人接听。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律师告诉记者,他收到了上述判决书,是否上诉公司内部还在考虑中,会帮忙转达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