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同意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调整后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9.8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现对本次变更说明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数量不超过本次调整前的总额和数量,因此本次发行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寰宇”)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百通寰宇签订《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已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与百通寰宇于2026年6月9日签订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
百通寰宇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百通寰宇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6年3月31日,百通寰宇持有公司9,00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3%,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方的主营业务
百通寰宇为持股平台,同时也开展对可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前期调研。
(四)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用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等,百通寰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9日,公司与百通寰宇签订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公司: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6年6月9日
(二)对《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修改
1、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方式
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9,100,000股……认购方将以不超过38,513.50万元现金(‘认购金额’)认购”修改为:“认购方将以不超过27,284.50万元现金(‘认购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全部新发行股份,认购数量等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发行价格
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9.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修改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数量
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9,100,000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修改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2,77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乙方的送达地址修订
因乙方迁址及更名,各方确认将乙方的送达地址进行修订。
除上述内容外,《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内容未进行修改。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双方已签署的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调整的,仍以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和原协议同时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继续保持独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张春龙先生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控股股东百通寰宇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百通寰宇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就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阅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协议,独立董事认为:该补充协议三内容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十、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5、公司与百通寰宇签署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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