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日报
2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办法》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两类。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则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
《办法》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组织实施;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攻坚期、决胜期。“《办法》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筑牢了制度根基。”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解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