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6月以来,至少16家经营范围涵盖光伏的新能源企业因存在各类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集中处罚,合计罚款约560万元。被罚企业涉及华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中节能、贵州能源集团等多家央国企,处罚集中在山东、贵州两地。
处罚事由涵盖多个领域,主要分为市场交易、工程建设、并网运营、安全防护、信息披露五大类别。
1.市场交易违规(处罚最集中、金额最高)。7家企业因“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等违规交易行为被罚,合计罚款358万元,是本次处罚中涉及企业最多、罚款总额最高的事由类别。
其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4家企业各被罚款55万元,系本次单笔最高罚款;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各被罚款46万元。
2.工程建设合规违规(含“未批先建”)。宁夏广同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款35万元;夏津县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款47万元;陕西汉水电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分包输变电工程,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被罚款5万元;国网河北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试电力设施活动,被警告并罚款20.5万元。
与本次集中处罚时段相近,行业中还出现多起与“未批先建”相关的典型案例。例如,华能国际控股公司因凤山镇、半坡乡两个光伏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即擅自开工建设,被累计罚款191.3万元;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发改委对和丰乾源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MW/300MWh储能配套300MW光伏项目下发清退决定通知书,原因是项目2023年备案以来长期停滞,未形成有效固定资产投资,该企业曾书面承诺整改但未兑现。
3.并网运营违规。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榆林供电公司、汉中供电公司两家企业因在并网中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且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各被罚款46万元,合计罚款超90万元。
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违规。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贵州)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惠州)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违反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被给予警告处罚。
5.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典型)。国晟科技(603778.SH)因涉及一笔5184.62万元的光伏电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未及时披露,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秘一并被追责。该公司自2020年起连续六年亏损。
《国企要参》监测显示,地域分布方面,处罚集中在山东、贵州两地。山东方面涉及华能山东、大唐山东、华电山东、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等多家企业;贵州方面涉及贵州能源集团、贵州粤黔电力、华电贵州、中节能贵州等。两地被处罚企业合计达10家。
舆情研判与建议
1.央国企合规管理警示意义突出。本次集中处罚涉及华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大型央国企,且处罚事由涵盖市场交易、工程建设、并网运营等多环节,对同类企业的合规经营具有较强的示范警示效应。
2.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已进入监管视野。串通报价、不正当竞争等市场交易违规是本次处罚的主要事由,处罚金额占总额的六成以上。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6年3月发文,明确将综合整治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内卷式”竞争,并将精准辨识和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为工作重点。本次能源监管系统的集中处罚,与此政策导向形成呼应,光伏行业市场秩序整顿信号较为明确。
3.“未批先建”问题呈现结构性特征,需关注政策层面协调。本次处罚及同期相关案例显示,“未批先建”“未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等问题在光伏项目中较为突出。专业分析指出,这一问题并非单纯的企业合规意识薄弱,而是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并网时限刚性约束与建设用地审批周期冗长之间的制度性矛盾所致: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整套手续正常周期需1—2年,而企业从取得项目建设指标到完成并网通常仅1—2年,严格“先批后建”几乎不可能按期完成。若仅从加大处罚力度入手,可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关注审批流程优化、政策时序衔接等制度层面的改进空间。
4.可深挖方向。若需进一步丰富素材,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逐条核查国家能源局资质与信用系统公开的处罚信息,获取完整处罚决定书原文;二是追踪山东、贵州两地能源监管部门的执法动态,研判是否存在专项检查行动的背景;三是关注国晟科技等上市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及二级市场反应;四是关注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专项整治的后续进展,评估行业格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