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7日丨粤电力A(000539.SZ)公布,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由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开展申报发行公募REITs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发行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二)同意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广东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珠海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将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SPV公司(如有)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根据公募REITs产品的交易架构安排需要,通过增减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珠海风电公司股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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