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涪陵电力(600452)报收于9.07元,下跌1.31%,换手率1.35%,成交量20.77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当日关注点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6.36万元,占总成交额2.48%;游资资金净流入537.43万元,占总成交额2.86%;散户资金净流出1003.79万元,占总成交额5.33%。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53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75万户,增幅为36.4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21万股减少至2.3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94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财务报告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3.01亿元,同比下降8.17%;归母净利润2.07亿元,同比上升23.91%;扣非净利润2.04亿元,同比上升27.0%;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6.55亿元,同比下降7.4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837.89万元,同比上升1.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41.32万元,同比上升1.49%;负债率11.1%,投资收益180.28万元,财务费用-1818.96万元,毛利率20.56%。
公司公告汇总涪陵电力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433,682,650.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19,478,806.64元,较上年度末分别增长0.58%和1.87%;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00,600,418.75元,同比下降8.17%;利润总额243,642,554.68元,同比增长17.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694,224.34元,同比增长23.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133,936.19元,同比增长27.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792,117.03元,同比增长34.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3%,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拟以总股本1,536,541,6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预计派发红利约5377.90万元;前十大股东中,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1.65%;国网综能正筹划将川东电力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划转至其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涪陵电力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1,536,541,65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377.90万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02%;该方案已由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涪陵电力关于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2026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其中第三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涪陵电力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中国电财持有合法《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规模26,657,506万元,所有者权益5,194,003万元,实现净利润185,429万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在该期间存款余额为249,850万元,无贷款;评估认为中国电财风险可控,存贷款业务风险较低。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原则、机构职责、程序方法及缺陷分类与认定标准;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审计部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并分别设定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与定量认定标准;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披露。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6年8月2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审计职责与权限、审计程序、问题整改机制、档案管理及奖惩责任等内容;审计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所属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
2026年8月20日经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明确舞弊行为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包括收受贿赂、侵占资产、财务造假等;规定了董事会、经营层、审计部及各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舞弊预防、举报、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设立举报渠道并实行举报人保密保护,对舞弊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经济、行政及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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