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能源政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admin
2022-12-28 06:18:29

12月2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22年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9.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21.5%,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8%、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9.7%。

全文如下:

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特制定本消纳实施方案。

一、消纳保障实施机制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省发改委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简称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简称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依据本实施方案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超额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三)省电力公司依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所属经营区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各自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四)省发改委委托电力交易中心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信息进行管理。电力交易中心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注册及退出管理、消纳责任权重账户设立、消纳量核算及转让,对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估,并按时向省发改委、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

二、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

(一)我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9.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21.5%,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8%、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9.7%。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共同承担省内网损和厂用电量对应的消纳量。

(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照如下方案承担消纳责任权重:

第一类市场主体

1.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2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25.9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7.71%。

2.各类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2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

第二类市场主体

3.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不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电力用户)。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2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

4.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承担与其年购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2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0.3%。

三、市场主体管理机制

(一)电力交易中心应组织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开展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或退出工作,并将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报送省发改委。

(二)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年度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计划”,提出完成消纳任务的需求及初步安排,并报送电力交易中心。

(三)电力交易中心于四季度向全社会公布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消纳责任权重履行方式

(一)市场主体的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核算消纳量的方式进行。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包括购入或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

(二)鼓励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包括:

1.省内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交易结算电量计入购电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2.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省电力公司计量的自发自用电量,全部计入自发自用市场主体的消纳量。

3.补充方式完成的消纳量。购买绿证折算的消纳量计入购买方的消纳量。出售绿证对应的消纳量,不再计入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农业用电对应的消纳量不能用于交易或转让。

五、消纳保障机制职责分工

(一)省发改委承担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牵头责任,按照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

(二)福建能源监管办承担各市场主体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监管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和消纳责任权重,对省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

(三)省电力公司承担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组织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和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电力交易中心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各类市场交易。2023年1月底前,省电力公司应将2022年度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组织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

(四)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相应的电力交易,并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给予提醒。同时,负责编写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信息,按季度向省发改委和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2022年度各承担消纳责任权重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六、有关措施

电力交易中心按年度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对本单位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省发改委负责解释。

(二)方案实施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光伏板块走强,关注光伏ETF易... 截至午间收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上涨2.4%,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上涨2.0%,中证新能源指数上涨...
双瑞风电取得风电叶片后缘合模芯...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厦门双瑞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风电叶片后缘合模芯材的制作方法”的...
南瑞水利水电取得提高差动电阻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提高差动电阻式传感器精度的测量...
西门子能源取得真空开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西门子能源国际公司取得一项名为“真空开关”的专利,授权公告号CN114981...
中国核电工程取得目视电磁复合缺...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目视电磁复合缺陷检测探头及方法”的专利...
甘肃能源:民勤双茨科200万千... 甘肃能源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润能公司转来的民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腾格里沙漠大基地600万千瓦 新...
大唐湘潭发电公司:新春保供不打... 春节期间,为保障社会民生用电需求,大唐湘潭发电公司立足“防风险、保安全、稳供应”核心要求,以专业化部...
粉微科技申请电力能源智能调度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北京粉微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电力能源智能调度系统”的专利,公开号C...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申请风电场风...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基于SCADA数据修正与CFD建模的...
中煤申请光伏支架调平装置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煤(天津)地下工程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一项...
中国电信取得基站发电取信装置及...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基站发电取信装置及方法、系统”的专利,授权...
深圳供电局取得海量电力用户聚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一项名为“基于数据-物...
国家能源局:今年春节假期新能源... 据国家能源局,为强化春节假期高速公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方面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
节日我在岗|春运战线上的“发电... 2月22日17时整,兰州车辆段职工赵博林手持巡检手电与点温仪,准时走进T3295次列车轰鸣的发电车机...
湖北清江水电申请无控摄影测量高...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申请一项名...
国投贵州新能源取得风电预制混凝...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国投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风电预制混凝土塔筒的辅助安装平台”的...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取得风电叶片腹...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定位装置”的专利,授权...
华为数字能源取得冷却设备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冷却设备”的专利,授权公告号CN116...
宜昌晟泰水电取得水利工程生态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宜昌晟泰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水利工程生态护坡防护装置”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