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首条获批的以输送“沙戈荒”风电光伏大基地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通道,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电入湘”工程)投产送电。图为“宁电入湘”工程宁夏中卫市中宁换流站及配套新能源项目。新华社发
□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杜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针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的新形势,从现货交易机制、中长期交易机制、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容量补偿机制、零售市场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旨在进一步明确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推动新能源入市后的市场机制完善。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的省(区、市)电力市场,其他地区可参考借鉴。
加快构建主体多元、竞争充分、功能完备的电力市场
电力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功能。近年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和浙江七省(区)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和八省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年底前其余省(区、市)现货市场也将陆续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现货市场将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共九条,分为两部分。
具体来说,第一部分为一体化设计竞争有序、高效协同电力市场机制。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优化现货交易机制,提出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优化方向,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二是加快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动态调整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逐步实现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与现货限价范围贴近;三是因地制宜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完善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备用、爬坡辅助服务市场,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范围;四是研究建立基于可靠容量的补偿机制,面向各类调节性电源建立可靠容量的评估机制和补偿机制,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五是打造规范透明的零售市场,丰富零售市场交易方式、促进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价格传导并不断提升零售市场透明度。
第二部分为电力市场规范运营的机制要求,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建立电力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规范电力市场干预机制;二是持续提升市场运营能力,完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市场运营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水平;三是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并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地方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市场运营机构组织保障要求。
支持各地探索新能源全面入市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不断提升,2024年已达到52.3%。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赵增海表示,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但新能源本身具有的波动性、间歇性特点,也给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制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挑战。
清华大学电机系副研究员郭鸿业、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姜楠联合撰文指出,《指引》首次系统提出“可靠容量补偿机制”,通过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对容量充裕度的实际贡献,并探索市场化容量电价形成路径。这既避免核定补偿电价下的固定成本补偿超额或缺额问题,也为系统容量长期充裕提供了市场化的衔接路径。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速、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新要求,《指引》开展了三方面制度设计。
一是推动各类交易品种一体化设计。为准确界定不同交易品种的功能定位,真实体现电力商品的电能量、灵活调节和容量支撑价值,明确各类发电成本的回收方式,《指引》对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等交易品种进行一体化设计,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增加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研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进一步促进中长期与现货、电能量与辅助服务、电能量与容量、批发与零售等市场机制有效衔接。
二是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同台竞争。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各类主体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为目标设计市场机制。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要求,提出日前市场交易组织优化方向;通过用户侧主体和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激发用户侧参与市场意愿,激活用电侧调节潜力;支持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三是完善市场干预与处置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形成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指引》提出建立电力市场力监测与管控机制,并进一步细化了市场力的监测要素、监测指标、管控措施等内容,为各地做好市场环境下的市场力风险防控提出可行思路。
提升零售市场透明度
电力市场既要“建得好”,也要“管得住”。《指引》在优化市场交易机制的同时,强调提升市场运营管理水平,从市场干预处置、市场运营能力和市场秩序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委员、政策研究院院长凡鹏飞表示,《指引》要求市场运营机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电力市场全流程业务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强化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承载能力,将更进一步推动市场运营机构提升市场交易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市场服务。
国家电网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贺静波指出,后续电力市场建设应该从技术能力入手,深化零售市场电商化运营,以“服务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入市、打造电商式零售交易生态体系”为目标,遵循“市场有序竞争、信息公开透明、服务便捷高效、主体自律规范”的原则,聚焦交易行为和交易价格,实现运营服务提升。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指导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同时,将密切关注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各地区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修订《指引》,不断健全和完善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