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房东自己定价水电费,出租房收水费不一且高于标准。对此官方进行了回复。 明确房主向租户收取水电费,应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费标准收取,在转供水电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等费用,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水电费加价或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
网民同志:
根据市信访局转交的您给市委书记反映满江街道满江村租房户收取水电费信访件,现就相关价格政策答复如下:
一、水费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市供排水价格调整的批复》(大发改价格〔2024〕205号)等规定,从2024年8月1日起,大理市执行调整后的供排水价格,水费包含了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对已实现“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的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20m3以内(含20m3),价格为4.15元/m3;第二阶梯: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20-31m3(含31m3),价格为5.18元/m3;第三阶梯: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31 m3以上,价格为8.25元/m3;供水企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价格为4.20元/m3 。洱海流域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为6.30元/m3,其他非居民用水价格5.90元/m3,特种用水价格16.00元/m3 。
二、电费
三、处理意见
根据《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房主向租户收取水电费,应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费标准收取,在转供水电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等费用,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水电费加价或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对乱加价收取水电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大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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