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汉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达到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法定年限上限,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辞职需在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生效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